
作者:糖瓜子更新时间:2026-03-25 16:33:33
本文文案:(每天9:00更新)林稚欣生得明眸皓齿,肤白貌美,一觉醒来成了一本年代文里男主的炮灰未婚妻。过惯了好日子的大小姐,注定拿不了小苦瓜逆袭剧本,于是在搞钱和搞男人之间,毅然选择了搞男人的钱。她看隔壁刚住进来的邻居就不错,不光高大英俊,相貌出众,还是书中男主的死对头。那位从农村到城市,白手起家的真大佬,狠起来连男主都能踩上两脚。但是后来,为什么工作狂加班加到她身上来了?卧室,书房,浴室,餐厅……“宝宝,我这次买了栋小洋楼,房间多还宽敞。”“或者…下次试试外面?”*陈鸿远退伍返乡没多久,就被人给缠上了。“陈同志,你可以做我对象吗?我从小就没有对象。”“陈同志,我最近总是睡不好,医生建议可以睡你怀里。”“陈同志,我看人很准的,你这个人,一看就是我的人。”……这女人娇气做作,手段拙劣,烦不胜烦。可是不知道从哪天起,她突然不缠了。再次见面,她正跟一个小白脸笑眼盈盈地相亲。平日里沉着稳重的大佬,头一次发了疯,将小姑娘压在玉米地,于朦胧夜色中把人弄得眼尾樱红,娇声嗔骂:“你流氓!”陈鸿远亲爽了,报复性地擒住怀里那抹柔软腰肢,轻声嗤笑:“前些天在小树林,谁tm啃我一身草莓印?嗯?”阅读指南:撩人脱钩,把自己玩进去了~193vs168体型差/生理性喜欢1v1,sc,男女主均有事业线,在进城后————下一本《年代文大佬的娇气作精》———文案如下:十九岁那年,林初宜梦到自己是一本年代文里被抱错的假千金,搬回乡下不久,就被黑心后妈卖给了同村恶霸,没过几年就惨死于家暴。从小最怕疼的林初宜吓醒了,却发现真千金已经抵达楼下,和父母火速认了亲。走投无路之下,她决定和暗恋她多年的竹马闪婚,她盘算好一切,谁知道领证当天来的人却是竹马他小叔。望着那双冷冽到极点的黑眸,林初宜落荒而逃,后颈却被人摁住,“他来不了,不如跟我结。”林初宜:???她以为对方是来悔婚的,没想到竟然是来抢婚的!“应付长辈,无奈之举。”“那……结吧。”婚后,她夜夜捶着八块腹肌懊悔:送上门来的便宜老公精力太旺,能不能退货啊!!*裴家长子裴临舟雷厉风行,杀伐果决,二十五岁的年纪就已经手握沪城半个金融市场,成为当下最炙手可热的青年才俊。他无心风月,却经常能听到一个女人的名字:林初宜——侄子的小青梅。肩不能抗,手不能提,动不动就哭哭啼啼,娇里娇气,吃的穿的用的,样样都要最好,谁娶了她就是倒了八辈子的血霉。类似的话裴临舟听了太多次,只当是小男生的情窦初开,没有放在心上。直到后来,他亲眼见到了那位娇气的林大小姐,肤若凝脂,身姿妖娆,美得不可方物,向来无情无爱的裴临舟眼眸微动。那晚,他将偷户口本的侄子当场抓住,得知她急着要把自己嫁出去,他鬼迷心窍地替侄子去赴了约。“只要能选我,喜欢我侄子也没关系。”阅读指南:daddy系男友婚后狠狠吃~娇气大小姐vs宠溺年上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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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云见男人第一时间居然问起林稚欣,嘴角扬起的笑容僵了僵,但还是如实地回答:“林稚欣,不就在……” 她扭头看向林稚欣刚才身处的那片树林,却发现不久前还蹲在那找菌子的瘦削身影,竟然凭空消失了。 余下的话,哑然堵在了嗓子眼里。 其他人也察觉出不对劲,纷纷在四周寻觅起林稚欣的身影,然而林稚欣没找到,就有人发现罗春燕也不见了。 人堆立马变得嘈杂起来,不知道是谁嘀咕了句:“不会是被山鬼拖走了吧?” 话音刚落,就有年纪稍大的啐了她一口:“都新社会了,你居然还在搞这种封建迷信?也不怕罚你回去重做思想教育。” 话是这么说,可在场的都是小姑娘,被这么一吓,嘴上不信,心里多少还是有些发毛的。 大队长看着周围人的反应,眼底威严一闪而过:“我强调多少次了,你们作为一个集体,要...
高皇帝举兵灭暴秦平西楚,立起大汉民族的脊梁,文景之治筑起大汉帝国的高墙,汉武帝北击匈奴南平诸越,东扫卫朝西开丝路,拓地万里造就强汉风采。可悲可叹那后世汉民纸醉金迷歌舞升平,怎识得先民奋百代之烈一展大汉雄风,后世史官轻叹一声匆匆留下国恒以弱灭而汉独以强亡的千古传说,为中华第一帝国的霸权崩溃,两千年前世界第一大帝国的迷梦烟消云散书写下小小的注脚。梦回两千载,附身汉景帝末年的平阳侯曹时,妻是平阳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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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逃跑途中,与神秘男子相遇,没想到他居然是富可敌国,权势滔天,冷酷腹黑,且不近女色的顾凌擎白雅从不曾想过,自己竟会与他有交集!她委屈地控诉道不是都说顾少不近女色吗?顾凌擎环手抱住她乖,我只喜欢你!白雅...
余笙是个性情冷淡的摄影师,二十八年的人生中规中矩。直到遇见一个胆大撩她的小模特,一场偷欢,仿佛打开了潘多拉的魔盒,一发不可收拾。白天黏腻腻叫着姐姐的小奶狗,到了晚上却如同换了一副面孔姐姐,我不想努力,你养我。这个明码标价各取所需的小奶狗,突然有一天掉了马甲。海城首富的大公子?秦氏集团唯一的继承人?姐姐,我错了,我养你年下腹黑小狼狗和他的清冷系仙女姐...
世人只知,他是一个废物。却不知,他还有一个身份,是拥有百亿资产的集团董事长...
混世女魔王的极品男宠是蓝夜雾写的西方奇幻类小说纳尼!穿越了!也好,咱也像电视剧女主角那样进宫蛊惑蛊惑某某皇帝王爷神马的,说不定还能名留青史呢!可是你以为皇宫是你家后院,想进就能进的啊。啥?混世女魔王!好吧,见不了皇帝,捡个女王当当也不错,听说古代西方君王都有男宠的耶!不如咱也收收试试!这男宠收得好啊,不但能助她斩妖除魔成为真正的武林至尊见到皇帝,走火入魔了还能宽衣当解药,反正有解药,就算天天走火入魔她也是不怕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