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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宵和邵懿不约而同去看那位二当家,见他金色的半长发垂下,白皙的皮肤在阳光的照射下几乎能瞧见内里的血管脉络。
“西洋人怎会出现在这穷乡僻壤?”
桃宵小声嘀咕。
“这匪寨可半点不像穷的样子。”
邵懿看向前方山谷间连成一片的寨子,似有半个飞来镇大。
匪寨挤在两座最高山峰之间的谷地,像连接二者的桥梁一般。
寨子门口是一整块青石制成的石门。
由里头三十人合力拉开。
门侧杵着根比一人展开双臂还要宽的石柱,刻着四个大字——“泛爱匪寨”
。
邵懿暗自打量,光这座厚重巨大的石门和能够固定住石门的两边塔楼,足见匪寨的富足。
进去后众人便下马步行,里头一切井然有序,当真如一个小城镇般,所有人各司其职。
镇子里的四人被带着他们的土匪领了下去。
邵懿和桃宵被两位当家的当做了寨子的客人。
牛发财因为一直跟在他们身后,也没人赶他走。
大当家是个满脸络腮胡,肩膀能容垂髫小儿各坐一侧,臂粗如腿,背壮如牛的大汉,声音洪亮,笑声回荡于山谷间,姓马名钢。
马钢介绍完自己,又向他们介绍这位来自异国的二当家。
二当家同样有个欢国名字,于浮。
延伸向里的大路,两边是二三层的小楼,有人坐在楼台边谈天,有人在楼前晾晒衣服,俨然一片市井之样。
牛发财眼尖地认出这些都是从前镇子里的居民。
往里行百丈远便是匪寨的校场,约二百人正齐刷刷挥舞着皮鞭,见到当家的回来,纷纷停下问好。
牛发财有意讨好匪头,见旁边还有许多跟颜色款式各异的皮鞭,上前抓起一根就甩了起来。
“大当家,我平日也有习武,您瞧我耍得还不错吧!”
正在向客人介绍寨子的大当家还没说话,一直未开口的二当家忽而闪身夺过了牛发财手里的皮鞭,将其放回原处。
又抽出自己腰间的鞭子,有力地在空中划了个八字,拍起地面尘土发出两声脆响。
桃宵甚至清晰听见皮鞭划过空气的呼呼声,小声道:“这鞭子至少四斤。”
“方才骑马时你可留意他上马、牵缰绳,均是左手?”
邵懿看向桃宵。
桃宵点头,“但他方才夺鞭、使鞭都是右手……或许右手有疾。”
此状常见于习武之人,因常年练习刀枪棍棒,臂、腕难免有劳损,日常闲杂事便尽量用另一只手。
这位二当家显然十分擅使长鞭。
“寨中切忌将皮鞭当儿戏。”
二当家看着牛发财郑重说道,开口是略显生涩的欢国官话,态度却十分严肃,“这里每根鞭子都有归属,见证了每一位aster和他的小狗亲密、紧密的相互依存。
是值得尊重的用具。”
“对对,您说得对。”
牛发财讪讪地挠了挠头,心里直犯嘀咕,这二当家怎么看起来神神叨叨的,说的话他也听不明白,麻丝特又是个啥?
于浮说完,又看向桃宵与邵懿,似是在等待认同。
邵懿连忙道:“二当家说得好!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鞭子便是手中利器。”
于浮欣然点头,又问桃宵:“公子可否亮出你的鞭子让我领略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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