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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只是镇上富户的女儿,但林巧曦的皮肤如此白皙,嫩的不像话。
哪怕到现在,从未下地干活的她,依然如此。
无非是有了孩子后,脸上多出几分成熟罢了。
相比之下,自己丝毫没有改变。
仍然是那个黑丫头,两只手长满茧子,粗糙的好像磨刀石一样。
遇到冬天,更是会裂开口子,吓人又难看。
除了胸脯比嫂子雄伟些,无论身段还是样貌,都没有可比性。
张安秀缓缓叹出一口气,以前还幻想着能给浔哥做个丫鬟,可现在看,自己恐怕连丫鬟都做不成了。
一年几百两银子进账,他都要成富户了,哪还能看得上自己?
想想那年争水,阿爹张石根临行前的叮嘱。
“阿浔是个好男娃,你若能跟了他,将来准不会吃亏。”
张安秀顿觉嘴里一阵苦涩,阿爹想的真好。
可惜,她没这个福分。
往后这楚家,也不能多来了。
倒不是怕自己的声誉受损,而是不想让村里人戳楚浔的脊梁骨。
毕竟这么多年,村里很多风言风语,都说她半夜偷偷钻了楚浔的被窝。
不然的话,干嘛每天起早贪黑的来给他家干活,洗衣做饭。
张安秀越想,心里就越难受,只觉得眼里一阵滚烫,有什么东西要落下来了。
这时候,一样东西放在了她面前,盖在了田契和地契上。
张安秀看的一怔,那东西圆滚滚的,是一枚指环。
但金灿灿的,似是黄金打造。
她抬起头,不解其意。
却见楚浔微笑着看她:“这叫戒指,男女各一个,组成一对。”
“代表着天长地久,海枯石烂。”
张安秀的心跳,瞬间快了不知道多少倍。
扑通——
扑通——
大到她浑身发颤,呼吸都停了下来。
楚浔拿起那枚金戒指,牵起她又黑又粗,长满茧子的右手:“我想娶你为妻,若你愿意,就把无名指套进这枚戒指里。”
话音顿了顿,楚浔又道:
“找了工匠专门打的,花了不少工钱,你应该不会拒绝,对吧?”
此前,楚浔一直觉得缺了合适的契机。
现在家产丰厚起来,不用再担心吃喝用度,心里便放宽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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