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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又是沈韶光除了辣椒以外的另一大遗憾——花生要到几百年后的明代才传入中国。
据说大才子金圣叹临刑前说,“豆腐干与花生米同嚼,有火腿滋味。”
讲情调的张爱玲喜欢“享受威风中的藤椅,吃盐水花生”
,而鲁迅、老舍两位先生则喜欢一边看书,一边吃花生米。
可见,文人们对花生是真爱。
沈韶光对花生也爱得深沉——但这不妨碍她在没有花生的时候,拿炸兰花豆解馋。
沈韶光觉得自己这行为跟惦记白月光、也不耽误找女朋友的渣男形象有点像。
却不想,惦记白月光,没找女朋友的深情男白少尹上门了,而且第一个就点的这兰花豆。
沈韶光脑子琢磨着两人的形象问题,不经意看向林晏指着菜牌的手,修长细致,骨节分明,倒是一双好手!
“店主人?”
林晏挑眉。
“此豆以兰花命名,是因为炸制出来,其形态有些像兰花初绽。”
沈韶光淡定地把眼睛从那双手上挪开,微笑着回答林晏的话。
林晏点头,又要了凉拌秋葵,咸鸭蛋、卤猪耳等物,都是下里巴人的小菜。
大抵人都有这样的劣根性,看见美好的东西,总想破坏一下,比如,沈韶光就有点希望看到这位风度优雅的郎君做点不那么优雅的事,“郎君要不要尝一尝本店的猪脚?热着吃香酥软烂,冷着吃,弹牙有嚼头,最合适下酒。”
林晏看沈韶光。
沈韶光双目含笑,微弯着腰,姿态殷勤。
“不必,就这些。”
林晏把菜单递给沈韶光。
沈韶光颇为遗憾地接过,今天是没法看到长安副市长啃猪蹄子了,没关系,来日方长,以后还会有鸡爪子、羊蹄子之类……
林晏回想刚才那花笺子做成的菜单,一笔小楷,不似寻常闺阁笔墨,倒有两分先时李少温的瘦劲,那煎饼袋子和店门幌子上的“沈”
字因是篆体,又更明显些。
林晏不由得偏头看那边案后忙活的店主人,一双杏眼微眯,嘴角也翘着,一副温柔喜兴的样子,与这字风离得甚远,再想到几次相遇她的伶牙俐齿,呵,多重面孔,巧言令色!
沈韶光不知道自己被人吐槽了,犹问道:“客人的一爵酒温一温吧?”
又问:“玉尖面没有了,待会儿给郎君下一碗青菜馎饦?”
林晏收回眼,“也好。”
这位林少尹来得晚,没别的客人了,沈韶光很能忙得过来。
正当饭时,虽然酒菜大多都是提前准备好的,又有阿圆帮着,也还是忙得脚不沾地。
沈韶光一边端菜,一边在她的理想簿子上又添了一笔——以后要搞个厨师团队,并雇百八十个服务员!
第22章碰瓷的无赖
沈韶光觑着眼拿着镊子,蹲在店后小夹道水缸旁,找猪头上的毛。
在本朝,猪肉本来就不够高端大气上档次,猪头下货之类,更是鄙贱之物,但沈韶光就爱这鄙贱之物。
小时候,家附近有一家熏肉铺子,卖各种猪下货、香肠、熏鸡,偶尔也卖卤牛肉。
沈韶光打小儿爱吃肉,家里大人给点零花钱,除了买些女孩子喜欢的小零碎儿,夏天就进贡给了冷饮店,天凉了就都花在这家肉食铺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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