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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士们一起登场时的情景,同女宾们一样气派非凡。
他们齐刷刷的都着黑色服装,多数身材高大,有的十分年轻。
亨利·林恩和弗雷德里克·林恩确实精神抖擞,生气勃勃;登特上校一身英武之气;地方法官埃希顿先生一副绅士派头,头发相当白,眉毛和络腮胡子却依然乌黑,使他有几分像pérenobledetheatre。
英格拉姆勋爵同他的姐妹们一样高挑个子,同她们一样漂亮,但有着玛丽那种冷漠、倦怠的神色。
他似乎四肢瘦长有余,血气或脑力不足。
那么,罗切斯特先生在哪儿呢?
他最后一个进来,虽然我没有朝拱门张望,但看到他进来了。
我竭力要把注意力集中在钩针上,集中在编织出来的手提包网眼上——真希望自己只想手头的活计,只看见膝上的银珠和丝线;而我却清清楚楚地看到了他的身影,禁不住忆起了上次见到这身影时的情景。
那是在他所说的帮了他大忙以后——他拉住我的手,低首看着我的脸,细细端详着我,目光中露出一种千言万语急于一吐为快的神情,而我也有同感。
在那一瞬间我同他靠得多近!
自那以后,什么事情刻意使他和我的地位起了变化呢?而现在,我们之间的关系变得多么疏远,多么陌生呀!
我们已那么隔膜,因此我并不指望他过来同我说话。
我也并不感到诧异,他居然连看都不看我一眼就在房间另一头坐下,开始同一些女士交谈起来。
我一见他心思全在她们身上,而我可以瞪着他而不被觉察,我的目光便不由自主地被吸引到了他的脸上。
我无法控制我的眼皮,它们硬要张开,眼珠硬要盯着他。
我瞧着,这给了我一种极度的欢乐——一种宝贵而辛辣的欢乐;是纯金,却又夹杂着痛苦的钢尖。
像一个渴得快死的人所体会到的欢乐,明知道自己爬近的泉水已经下了毒,却偏要俯身去喝那圣水。
“情人眼里出美人。”
说得千真万确。
我主人那没有血色的橄榄色脸、方方的大额角、宽阔乌黑的眉毛、深沉的眼睛、粗线条的五官、显得坚毅而严厉的嘴巴——一切都透出活力、决断和意志——按常理并不漂亮,但对我来说远胜于漂亮。
它们充溢着一种情趣,一种影响力,足以左右我,使我的感情脱离我的控制,而受制于他。
我本无意去爱他。
读者知道,我努力从自己内心深处剪除露头的爱的萌芽,而此刻,一旦与他重新谋面,那萌芽又自动复活了,变得碧绿粗壮!
他连看都不用看我就使我爱上了他。
我拿他和他的客人们做了比较。
他的外表焕发着天生的精力和真正的力量,相比之下,林恩兄弟的风流倜傥、英格拉姆勋爵的恬淡文雅——甚至登特上校的英武出众,又算得了什么呢?我对他们的外貌与表情不以为然。
但我能想象得出多数旁观者都会称他们英俊迷人、气度不凡,而毫不犹豫地说罗切斯特先生五官粗糙、神态忧郁。
我瞧见他们微笑和大笑——都显得微不足道。
烛光中所潜藏的生气并不亚于他们的微笑,铃声中所包含的意义也并不逊于他们的大笑。
我看见罗切斯特先生微微一笑——他严厉的五官变得柔和了;他的眼神转为明亮而温存,目光犀利而又甜蜜。
这会儿,他同路易莎和艾米·埃希顿交谈着,我不解地看着她们从容接受他那对于我似乎透入心肺的目光。
我本以为在这种目光下,她们会垂下眼来,脸上会泛起红晕。
但我见她们都无动于衷时,心里倒很高兴。
“他之于她们并不同于他之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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