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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力不低于妖,为妖所驱使,又不入妖的族群。
十万年前,万妖之族被仙封印于秦岭山脉终南山万妖谷,自此天下无妖。
但幻字人并没有被消灭,而是隐匿于山峦丛林,流窜作恶。
幻字人不食人肉,却极度嗜血,一个幻字人一次可以吸净五个成年人的血液,直至点滴不存。
赢氏、西戎、北狄等一众西部部落,不知道有多少城镇和村寨被幻字人血洗,变成鬼村。
幻字人定是闻到了空气中弥漫的血腥味道才飞奔而来。
莫守拙只剩下苦笑。
身受重伤,战力全无,打不成,跑不掉。
幻字人一来,自己这一身的血,怕是要被吸个净光了。
天时怼兮威灵怒,追杀尽兮弃荒野。
万般沮丧之中爆一声粗口,“他大爷的,简直是地狱摸式啊!”
求生的欲望非常强烈,就算只有万分之一的希望,也绝不能轻易放弃。
莫守拙不敢稍有耽搁,赶紧将上身里外衣服都撕下来,一件缠在胸前,一件缠在腰间,紧紧地勒住,止住不断往外涌流的血。
以刀撑地站起来,艰难地走向一匹低头吃草的白鬃马,吃力地爬上马背。
正欲离开,却看到地上的十具尸体。
这些侍卫,随着他征战沙场多年,生死与共,形同兄弟。
而今,却都死在了这荒山野岭之中。
夜里定然会成为林中猛兽的腹中之食,明天天亮之后,只会剩下一具具白骨。
心中生出无限悲凉。
在马背上鞠了一躬,“各位兄弟,实在是管不上你们了,只能等到它日再来收拾枯骨,带回去以勇士的待遇厚葬。”
将刀入鞘,上身伏于马背之上,双腿一夹。
老马识途,莫守拙盼着这匹马,能将自己驮回王城。
下了锁秋岭,上了官道。
眩晕之感更加强烈。
在官道上行了不足十里,莫守拙再也支撑不住,从马背上一头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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