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千领共和国伊特行省伊比利亚城
丽璐西斯一身黑色旅行长袍,戴着巨大的宽沿帽子,背后背着一根普通的蓝宝石法杖,拖着巨大的行李箱,吭哧吭哧地走在街上,仿佛是一位正在旅行的少女法师。
“该死的圣徒,追的比三头猎犬都紧。”
她边走边嘟囔着,把滚到脚边的一粒小石子狠狠踢飞。
之前对加菲尔德使用了双重定位手段,一张贴在胸甲处的“骨蜂翼”
是她故意暴露,用以放松敌人的警惕。
以特殊手段制成的透明血液,则轻轻渗入加菲尔德的后肩处,在那个视觉盲区的皮肤表层潜伏起来,那同样是一个被动定位的手法,而且同化之后很难看出任何异常。
本以为这样就可以安心吃喝玩乐。
。
。
呃,安心调查“灭绝者”
,结果发现自己犯了一个极为严重的错误。
给猫挂上铃铛的老鼠,固然可以提前进洞躲避,可如果那只猫24小时都在背后追着你,你挂不挂铃铛又有什么不同呢?
“可恶!”
丽璐西斯再次恶狠狠的咒骂道。
作为一名从未经历过大型战争的未成年血族,她对人类个体谈不上什么仇恨。
就好像王真世界的北极人和骨科人一样,长期的历史战争让两个民族间隔阂深重,但真到了个体接触的时候,也不是非要打生打死,归根结底,都只是统治阶层下的草民而已。
尤其是血族的外形,跟那帮骨头架子骷髅、烂肉堆憎恶完全不是一种画风,倒更偏向人类些。
如果不是冰冷的体温和停摆的心跳,他们现在也许是人类的分支,而不是依附在亡灵族的麾下。
据丽璐西斯的父亲托纳提乌讲述,血族并不是和亡灵一起降临世间的。
在人类和亡灵族出现前的很长一段时间里,血族就已经在蓝星上生存繁衍了。
他们是真正的原住民,从蓝星的源血中生出,也因此得名“血族”
,他们在广袤的古大陆上欢快的捕猎、采集、筑城、进化,最终形成了覆盖整个蓝星的“第一文明。”
那个时代的血族只是单纯的类人文明而已,和现在的人类一样,有着美食、建筑、艺术、爱情,因为资源的丰盛和数量的稀少,他们过着载歌载舞的奢华生活。
后来人类突然出现了,像是一种阴暗的可怜虫,在蓝星的犄角旮旯里慢慢滋生,不过过惯了奢华慵懒日子的血族人并未注意这些“低等生物”
,依旧躺在柔软的沙发中品位诗歌与佳酿,只是一名无聊的贵族意外发现“人类”
这种生物的鲜血十分香甜,开启了“饮血”
这一恶习,有不少贪嘴的吸血鬼越过茂密的森林,偷袭人类的原始村落。
唐朝末年,天下分三势。武林正道的强大永远意味着天下的太平。他,只是林家庄一个平凡的孩子,原本以为能在父母的细心呵护下快乐的长大。然而命运弄人,在五岁的时候亲眼目睹了父母的罹难。于是只能远走他乡学艺发誓要为父母报仇。但随着慢慢长大才发现一切并没有那么简单天下危机四伏,武林风波不断,恶魔当道,却迎来一个个侠义现身。...
...
你的亡,是百姓之福,你的存,百姓之殃。如果你以心待民。就不会二世而亡,有时候,你以什么心待民,民就以什么心待你。秦史虽在那个时代,但又在后时代也。让我们走进斩妖剑圣,重温那段历史,让我们永远铭记那段历史,研究那段短暂而引人注目的历史。...
新书天庭电影游戏已开坑,希望各位小伙伴多多支持!七夕情人节的生日,叶风意外变成僵尸。各种类型的美女闯入他的生活清纯不失高贵的美女驱魔人,拥有四魂七魄的美艳女鬼,一直暗恋他的校花红绿蓝白灰,成就一代僵尸王。读者交流群176752829感谢阅文官方书评团提供书评支持!...
狼若回头,必有缘由,不是报恩,就是报仇。2019,我要吃最甜的糖,睡最软的床,吻最爱的姑娘,做最野的狼,大家好,我是恶狼!...
苏九月嫁过去之后才知道自己嫁了个傻瓜男人,以为自己被坑惨了。可谁知她才刚过门,老吴家像是被老天眷顾了。喜事接连不断,日子越来越红火。上山挖野菜捡到灵芝,下河摸鱼捡到太岁。就连她的傻相公居然也不傻了,还考了功名回家?!苏九月有些慌张,不傻了的傻相公会不会嫌弃她?愁眉苦脸一整天,下朝的吴锡元却吓得连炕都不敢上。娘子,我没跟小媳妇说话!也没喝酒!张大人要介绍她女儿给我,以后再也不跟他来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