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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凌半晌无语,仍旧还有些不相信,不由一阵神思恍然,事态竟然发生了如此荒诞而戏剧性地转折!
良久,他摇了摇头,看来,自己精心准备的“捣捻子”
要派不上用场了啊!
不过,就算安德森死了,普纳尔镇警署撤诉了,松果和枫条没事了,可樱哥还吃了亏呢!
自己可是信誓旦旦地答应了她,要为她讨回公道,狠狠教训一下那个伸咸猪手的家伙——瑞克-柯林斯。
好吧,这捻子还得继续捣一下,谁让你点背、惹上我的家人!
只是,他无论如何也想不通,如果郭尽欢在撒谎,若是他杀了安德森的话,他们福青帮和安德森之间有什么仇怨?杀人灭口?报复?
按郭尽欢所说,这安德森极有可能便是福青帮在纽约的一个高级成员,莫非,福青帮内部起了内讧?
还是,安德森背后的那个买家生出了什么变故,要对安德森下手?
这帅锅在自己手里吃了那么大的苦头,竟然还敢骗自己,这小子真是……该继续打脸!
得马上给他打电话!
想到这里,厉凌看看时间,已经快晚上八点了,赶紧吃饭睡觉,接下去的这几天可是会很忙的。
奚诗的烹饪手艺可不低于老妈,而且,菜式的搭配和点缀还很考究,很像高级华人餐厅里的大厨师做的,厉凌胃口大开,风卷残云,就听奚诗和老妈在客厅外聊着韩国和日本的风俗跟生活习惯。
“……东亚、东南亚很多国家我都去过的,我们乐团一直在这些国家巡演,韩国,日本,新加坡,还有泰国,马来西亚,文莱,印尼……”
“乐团?”
厉凌一怔,这美少女是演奏乐团的,还是娱乐圈艺人?
“……没办法,虽然我曾做过主唱,可我就是没红起来,我们乐团里另外两个女孩倒是红了,现在在韩国和日本都是当家玉女呢。”
厉凌明白了,是演艺圈的艺人——这美少女,是娱乐圈中人!
只是,生的像仙子一般,美的让人不敢看的女孩,竟然没红起来,没天理啊!
不过说回来,她若红了,自己应该也不会在这里见到她了。
“……我在韩国培训了三年,然后,又在日本待了五年,阿姨,我告诉你哦,我语言天赋很好的,我会说韩语,日语,马来语,泰语,英语,拉丁语,法语也会一点,你听好了!”
奚诗说罢,一咕噜以七八种语言,对着厉琳念咒语一般地倒了出来。
中文、英文以及韩语厉凌倒是听懂了:“厉阿姨,你好漂亮!”
惹得厉琳在沙发上一阵欢笑。
厉凌望着这温馨的一幕,心下一阵慨叹,老妈真的好孤独啊……她这个年纪的女人,可能不仅仅只需要个伴侣,有儿有女的中年妇女,这时候,是不是都想着要抱孙子?
这个念头一冒出来,厉凌摇了摇脑袋,又望了望那个美得晃眼的少女,半晌一丝讪笑。
自己才18岁呢,还有两个星期就要上大学了……这个女孩,老妈留不住,自己也留不住的,不仅仅因为她是艺人。
她的身份和来历,自己也不去关心了,她已经足够坦诚,但有些话她既然不肯主动说出来,这自然是她心底坚守的一些东西。
更重要的是,厉凌隐隐有种感觉,这个女孩如此特殊,气场迥异于常人,这种“灵体”
,一定不是俗人所能拥有和沾染的,而自己,就是一枚俗人,一个普通人。
奚诗和厉琳同睡一个房间,厉琳真的是很喜欢这个长的极漂亮,又这么懂事,嘴巴又甜,还能做家务的女孩……才三十九岁的她,已经以奚诗为标杆,标量起未来的儿媳妇了。
当然,如果这个儿媳妇就是奚诗的话,那么,什么才是融洽婆媳关系的完美演绎,她们俩也一定会在华人世界里成为标杆的。
打坐运功、做好晚课后,厉凌回到房间,立即给郭尽欢打电话。
“老大,你不系鸡道的吗,我到那胖子家拿家伙去了啦!”
“帅锅,你还在忽悠我?你相信吗,我数到十,你两只手就又要不听使唤、左右开弓!”
“哎哟喂喂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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