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沈方衍对她的行为很满意,看见她不停的往嘴里扒饭,红唇一张一合,似无声的邀约,他顿觉自己口干舌燥。
饭后,白喻迫不及待的把沈方衍拉去了卧室,而他,似乎对她主动的投怀送抱,很是享受。
“你脱衣服做什么?”
白喻觉得他一定是误会了。
他凑近她耳边暧昧的说:“不是要做饭后运动吗,不脱衣服怎么做?”
果然精虫上脑,男人都是靠下半身思考的动物。
“不是。”
她有点害羞,“刚才你没带套,然后药之前就吃完了,你再去买一瓶来吧。”
孩子一直是他们之间的禁忌,白喻知道,沈方衍是绝对不允许自己怀上他的孩子的,所以他们的安全措施一向做得很好。
沈方衍立马打电话给了助理朱力,交代一句后就挂了电话。
看在白喻眼里,显得他是如此的迫切。
是啊,沈方衍虽然讨厌她这个人,但是却迷恋上了她的这副身子,真不知道她是该悲还是该喜。
希望他不会那么快就厌倦自己的身体,不然真不知道到那时候,迎接她的会是什么。
爱一个人爱到卑微,也不过如此。
若要问白喻为什么会喜欢沈方衍,还得从她五岁那年说起。
沈家和白家是世交,两家住同一个富豪区,平时走动也多。
有钱人没事就喜欢养养小宠物什么的,而有一户人家喜欢刺激,买了一条狼狗来喂养,问题是还用放养的形式。
平时狼狗也还算通人性,只要主人在就不敢造次,但那天很不凑巧,当白喻一个人经过那里时,只有纯种的大狼狗冲她狂吠,张开了它那锋利的獠牙。
小白喻一向是比较怕狗,所以当她看见狼狗追过来时拔腿就跑,但人小腿短的她怎么跑得过一只敏捷的狼狗呢?
就在她以为自己即将掉肉的时候,一个人出现了。
在狼狗扑上来之前,他就扔了一块大石头砸向它,命中脑门,狼狗惨叫了一声,灰溜溜的夹着尾巴跑了。
那就是白喻心目中的沈方衍,年纪小小的他勇敢的替她赶走了狼狗,没有金甲圣衣,没有七彩祥云,但他就是她的盖世英雄。
从那一日起,沈方衍就成了她心底的那粒朱砂痣,抹不掉,忘不了。
在她身处危险之时,是他及时出现救了她,没有任何一种感情强过她对他的感激。
由感激衍生的爱慕之情,就像有了信仰庇护,往往比其他的爱慕之情来得坚固。
所以,当她还是一个不问世事的小女孩时,他就在她的心里扎了根,等到年岁渐长,情窦初开,她才知道自己对他的心思,那叫喜欢。
再往后一点,等自己长成了不动声色的大人,才知道自己对他的喜欢早就在经年累月中演变成了深爱。
只可惜从头到尾,这段爱情,终究只是她一厢情愿的单恋。
人非木石,岂能无感?她相信,终有一天他会被自己打动,他们需要的,只是时间。
穿越到仇人写来专门虐自己的脑残末世文里。面对各种渣男脑残变态色情狂,如意表示姐吐啊吐啊就习惯了。如意还表示,姐愿意当炮灰,各路甲乙丙丁。虐心虐身各种惨死能不能不要啊。还有那个梨花带雨楚楚可怜的小白花女主,我惹不起还躲不起吗。求您看在我上网从不偷菜的份上,让那该死的猿粪随风飘散吧吧吧吧(新书都市逆袭女王各种求支持!)...
ampemspampemsp倘若顺着时光长河回溯到那一段青葱岁月,怎么舍得伤害那份最初的纯真。这是一本适合十年老书虫看的书。...
苏可歆只想嫁给一个普通男人,可谁能告诉她,为什么她莫名其妙地成了总裁夫人?他许她一世,宠她入骨,待她如宝。她以为,这或许就是幸福了吧,可他突然将一沓纸丢在她面前苏可歆,我们离婚吧。她终于明白,什么叫做从云端跌落,粉身碎骨。五年后,她归来,与他重逢,身边却是多了只萌萌哒小包子。小包子看着眼前的男人,眨巴眨巴眼睛。妈咪,这个叔叔长得跟我好像,难道他也是妈咪生的么?...
进城寻妻的山村少年,住进了物业公司女老总的家中。从此,小区的阳宅风水,重病偏瘫,生意职场,养儿育女全求到了物业公司头上。本物业公司管理费一平方三千块,不讲价!万科恒大想要让本公司管理楼盘?不行不行。首富大佬想要住这个楼盘?没门,先让美女入住。原本只是想要进城娶妻,可一不小心竟然成了全球首富。...
冯素素你就是个废物,你根本就不配做国师大人的妾侍。冯素素自从穿越到这个世界里来,每天都能听到这样的话语,凭什么没有灵力就会是废物,没有法力就要让要人任人欺凌。在这个法力为上实力为尊的大陆上,天生不能修炼就是废物,让她在东方家里做一个永远抬不起头小妾。丫鬟陷害她,险些让她被冤枉致死。管家欺负她,认为她是废材,还榨取把她月钱。父亲无情不认她,好,我冯素素就要他肠子都悔青。...
蓝蓝的天空中飘着淡淡的几层云,淡淡的,远远看上去像大师画在天空的国画,只不过是颜色淡一些罢了。太阳透过淡淡的云,照耀在北京的天空,穿透了几千年的古文明,照在颇有现代化气息的高楼大厦上,照在豪华的公寓小区的草坪上,也照到了北京某大学略显破旧学生宿舍区的树枝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