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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冲出城门的,是为数不多的骑兵。
早在一个月前,契丹人还拥有一支完全是由骑兵组成的大军,可是在军队争相挤进大同府的时候,绝大多数的战马被抛弃在了城外。
接下来发生的粮荒连人命都快要保不住了,所以有幸被主人带入大同府的战马又被牺牲掉了一大批。
时至今日,仅存的战马只有二百匹了,它们之所以能够生存下来,是因为几乎所有的契丹人都认为这些马匹生命的价值超过了人类。
二百匹战马都有着响亮的名字,它们系出名门,每一匹马都拥有严格的族谱记录。
它们的形态、气质、基因都近乎于完美,如果硬要用金钱衡量出它们价值的话……仅仅是一次配种,就可以收取一万贯的费用,那么种公本身的价值,可想而知。
一句话,它们是马中之龙。
马背上的二百名骑士,同样精彩。
他们是最勇武的契丹人,他们身材健美、目光坚毅,草原人特有的长卷发赋予了他们粗犷的气质,常年骑乘塑造的优美臀部线条,是所有腐女春梦中的呓语。
牧民见到他们,甘愿献上最醇厚的酥油茶任其品尝;酋长见到他们,甘愿献上最美丽的女儿任君采撷。
一句话,他们是人中之雄。
马中之龙,人中之雄,虽只二百骑,却足以令山崩,令地裂,令十万敌军胆战心惊。
骑兵足够威武,而跟随在骑兵之后数也数不清的步卒,同样雄壮。
汉人最欣赏的步卒是什么样的?他们应该装备着重达七十斤的套装铠甲“步人甲”
,并且拥有一面笼罩面积高达一点七五平方米的兽面大圆盾。
而且,他们还应该拥有一根长枪来对付骑马的敌人,一柄宽刃厚背刀对付近身的敌人,还得有一柄轻薄的短剑对付缠身的敌人,最后,他们还需要有一柄连弩,来对付远处的敌人。
而契丹人呢,他们最欣赏的步卒,叫做“巴博尔”
。
翻译成汉语,巴博尔就是“赤身汉子”
的意思。
在契丹人的眼中,性命相搏的战场上,挂在身上的服饰都是多余的累赘,只有油光锃亮的躯体,才不会被敌人撕扯住。
布条构成的衣物都是累赘,更何况七十斤的铠甲呢?穿上那样的铠甲,还怎么能够灵巧的高高跃起,一招斩断敌人的头颅呢?而他们中意的武器,则是粗陋的斧头,厚重的钝面可以砸扁一切钢盔,尖锐的刃面可以斩断一切筋骨。
这也许就是行凶者与受害者的区别。
受害者想到的只是防卫,而行凶者考虑的只是行凶。
所以,受害者永远是受害者,行凶者永远是行凶者。
此刻,多到数不清的行凶者以“巴博尔”
的标准扮相,自城门内涌出,气势汹汹的奔向受害者。
如果是从前的宋军,目睹这样的蛮族军队或许会害怕,而现在的时代已经变了,拥有热武器的文明人只能对此叹息愚昧的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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