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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诩冷漠地看了看那远处地上的大滩血迹,将身上披着的长袍取下,包裹在了莘奴的身上,将有些恍惚的丽人一把轻松抱起,径自进了营帐。
因为方才的吵闹,启儿也起来了,眼见家主来了,自然不会跟进去。
待得王诩除了外衣,略显滚烫的肌肤帖服在了莘奴身上时,她回过神来,直觉想要躲避他的靠近。
可惜一双铁臂却将她牢牢地圈占在怀里,男人在漆黑的营帐里轻轻地含住了她的上唇,一双大掌四处游走,犹如深水里游曳的鱼,力道时重时柔。
莘奴知道,这是男人起了兴致时的表现,可是现在的她却没有半点逢迎的气力,只能推着他的胸膛,羞恼地从嗓子眼里喊了声:“……不要……”
喊完这一句,心里顿时有些后悔,依照以往的经验,这喝喊只能是螳臂当车,根本无济于事,只不过成为男人助兴佐酒的辅菜。
果然男人的动作丝毫没有减缓,不过却将她翻身放置在了自己的身上,然后抚摸着她的耳垂道:“今夜骑了半宿的马赶夜路,灌了满身凉气,便是你想要,我也没有气力,不过是借着你取取暖而已。”
他既然这般说,莘奴也就渐渐放下心来,紧绷的身子也慢慢舒缓了许多。只是男人的身上并不像他说的那般冰冷,反而有些热得滚烫,反倒是自己,方才衣着单薄地站在营帐外冻得冰凉的身子在他的摩挲下渐渐温暖了起来。
远处的营帐,传来略带苍凉的老者的哀唱,仔细辨别,应该是楚地祭奠亡灵的祭歌,听说那个惨死的女奴原是楚人……在这荒郊的夜晚,低低的吟唱也被传送得很远,飘渺间扶摇直上,不知能否载着那一抹年轻的幽魂到达无忧的极乐净土。
那歌声并没有吟唱很久,不一会就停歇了,四周的一切也归于静寂,可不知为何,莘奴总觉得那哀乐却还在自己的耳蜗深处往复环绕……
以色侍人者,最后的下场终究都是大同小异的。当王诩厌倦了她容貌后,自己又会是怎么的处境呢?谷内的女子大都是被送出了谷去,虽然她们容貌不俗,较于一般的女子更富有学识,可是出谷后的机遇无非都是服侍于男儿的枕侧之畔。若是到了自己被厌弃时,大抵也是要如那女奴一般被顺手送给达官显贵们的吧?
就在莘奴胡思乱想之际,耳垂被不轻不重的咬了一口,痛得她低低地“啊”了一声。
帐篷的缝隙投射进了外面的篝火,映衬得王诩的双眸也闪动着妖冶的红光,他似乎看穿了莘奴的心思一般,伸手轻抚着她肩头的烙痕,描摹着那个“诩”字道:“只要你牢记自己的身份,不要再妄想出逃,你便会一辈子都在我的身旁……”
这般许诺绝不会将她送人的恩宠,实在是让当奴婢的感激涕零,莘奴正琢磨着自己该不该起身大礼谢过家主的垂爱时,太过了解她性子的王诩却是懒得听她嘴里说出那些个气恼人的话。
她又被重重地压在了他的身下:“明晨还要早起赶路,快些睡吧。”说完便将她按入自己的怀中。
莘奴本以为自己目睹了那般惨剧,会一夜失眠,可是听着饱满肌理下那厌恶却早已经熟悉的心跳声,竟也慢慢地合闭上了眼。
王诩这个人,心思阴毒深沉手段狠厉,便是鬼神见了也要避而远之,这一夜有煞神相伴左右,倒是不担忧夜晚有冤魂入梦。
第二日一早,因为要赶路,众人纷纷早起。莘奴小心地移开王诩压在自己身上的胳膊,起身穿衣后出了营帐准备梳洗的热水。
在铜盘里放入几片洗干净的艾叶后,用滚滚的热水温烫,在兑入些凉水后便可净面了。因为是在路途上,难免招致蚊虫的叮咬,所以赶路的旅人都爱用艾叶水净面驱散些恼人的蚊虫。
兑好温度后,莘奴正要起身给王诩端去,却发现昨日讨要兔肉的那个馋嘴少女又带着仆役出现在了树丛后。
她笑嘻嘻地冲着莘奴喊道:“这位姐姐,我又来叨扰你了,可否给些艾叶,我们的遗在路上,一时不得找寻。”
莘奴看她双眼滚圆的可爱模样,便点了点头,示意启儿给她送去几片。
不过那少女却思踱着昨天白食了兔肉已经是过意不去,今日又来讨要艾叶,自然要“投我以桃,报之以李”,所以她特意带了一盒燕国特产的花汁凝成的“燕脂”送来给莘奴。
昨日虽然并没有与这位花容月貌的姐姐说话,可是看她一身贵气奢华的衣物,加之昨日有奴婢服侍她坐在席上,是以少女直觉认定莘奴乃是这一群人的女主人。便特意拣选了时下女子的喜爱之物给莘奴送来。
莘奴倒是不能卷拂了她的美意,便走过来说了道谢。
那少女报了自己的名姓,她唤张华,乃是取自“桃树有华”之意。时下女子多无名,可她有这般灿灿美好的名姓,可见是来自有学识的富户之家。
“姐姐,你也是准备前往鬼谷拜师学艺的吗?”张华眨着大眼好奇地问。
莘奴却一愣:“我是女子,怎可学师?你……是要去鬼谷学师?”话说到这,莘奴不禁目光一沉,前往鬼谷的女子出身多是清贫不堪,眼前这个少女却是天真烂漫,又出身不俗,怎么会想着入谷拜倒在鬼谷的门下,以后仰仗那竖子的鼻息过活呢?
可少女张华显然是将鬼谷想得太过桃灼华华,竟然略带兴奋道:“鬼谷子才学天下闻名,引得各方男儿前来学师,其算术,纵横、兵诡、占卜、医道……可以说是包罗万象。既然男儿可学,为何女子不能学?”这言下之意,竟然是准备如那些男人一般投入到鬼谷名下在外院的学堂里正式学课。
“对了,莘奴姐姐,你可识字?”张华又问道。
莘奴点了点头。张华眼睛一亮,将自己衣袖里的一卷竹简交给了她。
“这是新撰写出的后一百篇《论语》,是我哥哥千方百计才誊写到的,皆是儒家孔夫子生前之言,他的智语无数,所以亡故后,众位弟子将他的言行编撰成册,不断地修改,最近才算是要集结定稿呢,你且先看着,反正我们一路同行,看完后,我再借给你新的……”说完便转身蹦跳着走了。
要知道时下书卷誊写不易,在有学识的君子眼里,书籍的价值尤胜黄金,可是这女子
却毫不吝啬地借书出去,可见,是个天生慷慨之人。
当她捧着书卷转身时,才发现王诩站在营帐口不知将方才的情形看了有多久?
莘奴心道:不好,这厮莫不是要毁了书卷?
鬼谷子王诩向来为儒生所不耻,甚至有儒生极尽丑化王诩之能事,居然描绘出一个额头生有肉瘤,秃顶猥琐的画像广为流传。是以谷内向来没有儒家的经学,众位弟子们也避讳着尊师的厌恶,向来不提儒家的仁义礼智信。
果然,王诩伸手接过了那书卷,微带厌恶地上下扫视了几眼后,本欲顺手扔甩进一旁尚未熄灭的篝火堆里,再好好用艾叶水洗手去一去死人晦气。
可是那手刚抬起了一半,不知怎么的,响起了弟子白圭的那一句“投其所好”来,便又缓缓放下,复递给了莘奴道:“有些还算可取,大多是昏腐之言,那孔仲尼生前周游列国却四处碰壁,最后旅途中落得累累若丧家之犬,只差带着几个徒儿讨饭,原因便在于“不识时务”上,你权看着解闷,倒不用放在心上……
王诩自然是瞧不上乞丐头子的大作,相比于授业解惑,他实在是远胜于那位去世经年的孔夫子。不然也不会有这一路声势浩大的朝拜汹涌的人流了!
不过,他能让自己看书,真是大大出乎莘奴的意料。
她幼时喜好书简胜过投箸游戏,犹记得小时,还自不量力地充当起少年时王诩的夫子,用厨下的锅底灰涂抹在平坦的石板上,写着自己识得的七扭八歪的字给家奴启蒙。逼迫着王诩同她一起诵读。
那时的少年,一脸的木然,只是用方才瞪着儒家经学的厌弃眼神直瞪着她。那时她只当他愚笨得张不开嘴,甚至还逼迫他摊开手掌,效仿父亲惩戒弟子时的情形,用小木棍轻轻抽打着他的手心,一边打一边咯咯地笑……
那时的呆蠢女娃岂知,这家奴的学识早已远胜过父亲的高徒,他的世故讲求实际,更不是在山谷中久居得有些迂腐的父亲所能企及的。
许是小时的树棍抽打得太狠,后来贵为家主的王诩,甚是不喜她舞文弄墨,更是不需她碰触书籍……
往事不堪啊!若是细细回味,总是恨不得投身烈火,如凤凰一般涅槃重生。早早地规避了这生命里的祸星贼子。